福建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福建工程学院教职工因突发情况致困建档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1-07      浏览:97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工会〔202014


福建工程学院教职工因突发情况致困建档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教工温暖工程工作,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共同创造美好生活。更好地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现结合工会实际,按照“实名制、先建档、后帮扶”制定本实施办法,对因突发情况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教职工开展建档帮扶工作。

一、建档对象:福建工程学院工会会员

二、建档条件:教职工家庭因大病、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大额意外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

三、建档程序及管理

(一)建档程序

困难教职工个人申请→二级工会初审→二级工会主席签字、盖章→校工会审核并批准建档。

(二)档案管理

实行动态管理,二级工会每年至少对本单位申报建档的在档困难教工进行一次复核,并将复核情况书面反馈至校工会。校工会将根据教职工申请建档原因,采取不定期回访,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建档,随时脱困、随时注销。

建档过程中要做到精准、精确,基层工会应严格审核,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三)帮扶方式

按照当年省、市工会慰问及其他针对性帮扶文件,进行慰问帮扶。慰问帮扶对象必须在建档名单之中。

四、脱档注销

1.因家庭成员遭受大病、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大额意外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教工,无后续大额意外支出的,可于实施救助帮扶后做脱档处理。

2.教职工离职、退休、死亡的。

本实施办法于20201228日起施行。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教职工因突发情况致困档案表》

2.《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

20201215


抄送 分管校领导,校工会委员,各二级工会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办公室              202012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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