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闽工院教〔2015〕9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需符合《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第三章课堂教学优秀奖第十九条”中的评选条件。
2.承担公共基础必修课教师2016年度承担本科教学课程门数≥1门,其他教师2016度年承担本科教学课程门数≥2门。
3.申报教师2016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得分均需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至少有一次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位居所在学院(部)前10%。
4.申报教师2017年需承担至少1门理论课程的教学,以便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开展听课评价工作。
二、评选方案
1. 2016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不设具体奖励名额。
2. 采取教师自由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3. 申报教师需将教学安排中的任意一节课作为公开课,教务处根据公开课安排组织校教学督导组进行听课。
4. 校教学督导组抽查申报教师2016年度教学档案,主要包括教学日志、授课计划、试卷、实践教学等,未承担实践教学的申报教师需学院提供证明。
5.评选主要依据本年度学生评教成绩(40%)、听课小组听课情况(40%)及教学档案检查(20%),综合评出2016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
三、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给所在院(部)。
2.各院(部)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每位申报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推荐人选,报送人数不得超过任课教师数的3%(采用四舍五入法),杜绝轮流坐庄。
3.教务处对各院(部)申报情况进行初审。
4.教务处根据听课情况、学生评教成绩、教学档案检查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6.审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其他事项
1.获奖结果可作为教师职称聘任、优秀教师及教学名师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2.获奖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并推荐开设全校性教学示范观摩课,推广先进教学经验,促进全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3. 2016年度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4.课堂教学实际课时数指未乘系数的课时数。
5.请于
6. 推荐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评估办”→“质量监控”栏目下载。
7.联系人:唐春香,联系电话:2286 3180。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申报表
2.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院(部)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