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6      浏览:192

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

各院(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闽工院教〔20159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需符合《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第三章课堂教学优秀奖第十九条”中的评选条件。

2.承担公共基础必修课教师2016年度承担本科教学课程门数1门,其他教师2016度年承担本科教学课程门数2门。

3.申报教师2016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得分均需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至少有一次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位居所在学院(部)前10%

4.申报教师2017年需承担至少1门理论课程的教学,以便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开展听课评价工作。

二、评选方案

1. 2016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不设具体奖励名额。

2. 采取教师自由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3. 申报教师需将教学安排中的任意一节课作为公开课,教务处根据公开课安排组织校教学教学督导组进行听课。

4. 校教学督导组抽查申报教师2016年度教学档案,主要包括教学日志、授课计划、试卷、实践教学等,未承担实践教学的申报教师需学院提供证明。

5.评选主要依据本年度学生评教成绩(40%)、听课小组听课情况(40%)及教学档案检查(20%),综合评出2016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

三、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给所在院(部)。

2.各院(部)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每位申报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推荐人选,报送人数不得超过任课教师数的3%(采用四舍五入法),杜绝轮流坐庄。

3.教务处对各院(部)申报情况进行初审。

4.教务处根据听课情况、学生评教成绩、教学档案检查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6.审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其他事项

1.获奖结果可作为教师职称聘任、优秀教师及教学名师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2.获奖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并推荐开设全校性教学示范观摩课,推广先进教学经验,促进全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3. 2016年度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4.课堂教学实际课时数指未乘系数的课时数。

5.请于323(第5周星期五)前将推荐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报送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pgb@fjut.edu.cn

6. 推荐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评估办”→“质量监控栏目下载。

7.联系人:唐春香,联系电话:2286 3180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申报表

2.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院(部)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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