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与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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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design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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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提高我院生源质量,根据校研究生处关于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我院制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与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范围、条件 (一)学科专业 我院设计学专业可接收推免生,要求推免生本科专业与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要求推免生本科专业与我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招收入数 2025年拟招收推免硕士生各专业人数汇总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在2024年9月28日起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通期间,我院将根据系统报名情况分批组织推免生复试和体检工作。 (二)申请提交材料: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于每一批复试前二天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或 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532147375@qq.com(压缩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如:设计-张三)。 经审查如下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承担课题等)、获奖证书、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 4.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5.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 6.学生本人签名的《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7.学生本人签名的《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3);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参加我院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复试的考生经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能力20分。
3.复试形式为线上面试方式。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现场记录其面试作答情况, 并评定其面试成绩和评语。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使用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三)复试时间 在推免生接收阶段,我院将根据推免生申请和接收情况,分批次进行推免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如下:2024年10月6日10:00。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按学院要求提交,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个月内按招生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体检报告格式以体检医院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模板,各位考生体检项目覆盖上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确定为入学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六)录取程序 1.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 (http://civil.fzu.edu.cn) 公示各专业(领域)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上报学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我校通过教育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须予以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申请者须谨慎接受待录取资格,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不予解锁。 6.推免生须按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 1.在推免生接收阶段,学院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各专业(领域)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申诉途径 推免生若对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有质疑,可拨打以下申诉电话,相关老师将给予及时答复。 设计学院申诉渠道: 联系人:连老师 电话:0591- 22865702 邮箱:532147375@qq.com 地址:福建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福建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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