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关于开展部分正科级岗位人选 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design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次数: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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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工程学院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委员会 工院设计委〔2021〕15号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工院委〔202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我院事业发展的需要,经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党委会研究,报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部分正科级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 二、选任范围 学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7月5日。 三、选任条件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符合《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工院委〔2020〕5号)中规定的正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主要条件和资格如下: 1、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廉洁自律,群众基础好。 2、资格要求 (1)学校在编在岗人员,身心健康。 (2)中共正式党员。 (3)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以学校文件任命时间为准);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3、适岗要求 热爱团学工作,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学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四、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5日17:00 五、报名要求 1、请符合选任岗位任职条件的教职工踊跃报名,报名须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正科级干部选任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见附件)。 2、提交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含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主要表现,一式两份),工作总结需经现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3、《福建工程学院正科级干部选任报名表》和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向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党委办公室报名提交(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报名表及个人工作总结发至design_dw@fjut.edu.cn,联系人:方婧,联系电话:22865703)。 五、工作监督 本次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干部选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22869449;校党委组织部:22863032;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党委:22865703。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正科级干部选任报名表》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