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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人:design  发布时间:2020-05-13   浏览次数:76

  为了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的入学质量,现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闽工院研工[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设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达到福建工程学院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我院成立由学院院长牵头、院党委纪检委员等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指导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我院选拔政治意识过硬、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随机组成,执行复试过程的工作任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我院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要求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我院指定专人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0年设计学学术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计划为17名,其中14名为普招指标,3名为退役士兵专项指标。机械工程专业硕士(工业设计方向)全日制招生计划为4名(均为普招指标)。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本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基本要求(不得低于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并严格按照复试工作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差额比例为 11.5

报考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见校方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

我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与总成绩等信息),经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后,复试前在我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我院网页上公布。

五、具体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复试分为多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国家线要求的考生,其他批次为网上调剂考生。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通过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进行。具体时间以设计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QQ消息通知为准。并敬请关注福建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https://design.fjut.edu.cn/5334/list.htm

2、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考生需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复试前按我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自身网络及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需要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考生如有困难,无法自行准备考场条件,应及时向我院说明情况,根据建议解决问题。 

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设备和场所要求如下:

(1)用于复试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

(3)网络信号及设备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室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现场保持安静和光线明亮。复试过程中,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请按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进行提交):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2020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0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9)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如果因疫情无法及时取得政审表,可与我院报备,并签署承诺书,声明于何时将材料补交至我院(请于新生报到前尽快补交)。政审表模板可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https://yjszs.fjut.edu.cn/4d/db/c2058a19931/page.htm)。

10)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1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士兵身份证明的相关材料。

12)相关技能或资质证书。

13)大学毕业论文(设计)。

14)科研成果。

<span style="font-size:19px;font-family:仿宋;>(15)专家推荐信。

(注:其中1-11项为必交材料;12-15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提交。)

<span style='font-size:19px;font-family:仿宋;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整理成pdf格式)发送到我院指定线上平台,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我院复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4、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原则上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水平、英语水平、综合素质,分别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20%20%,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对个人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的设计理论与设计实践运用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尤其注重考察考生提出并解决设计问题的分析能力、设计构思的发想能力,以及深入阐明设计理论问题的能力。

2)英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要求考生用英文回答指定的与专业相关的问题,然后与面试考官用英文口语交流相关信息。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相关的情况。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上述三方面的复试内容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如下:

1、我院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2、调剂考生一志愿需与我院招生专业学科门类相同,即设计学硕士仅接收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代码13开头)考生参加调剂报考,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工业设计)仅接收工学门类(专业代码08开头)考生参加调剂报考,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学科专业的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被录取后,需服从我院根据2020年硕导专业招生领域安排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方向将受到导师招生人数的影响而变化。

    七、复试录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评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依据总评成绩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复试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并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应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站确认录取。

考生在收到系统待录取短信后,请尽快点击确认,超过24小时不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待录取资格。考虑到可能有考生会放弃本院录取资格,学院将按总评分从高到低设置候补预录取名额,依次依规则递补录取。由于等候补录具有不确定性,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其他院校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我校研究生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以下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我院相关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20分钟以上的,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且至考试时间结束未联系我院的,以上情况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信息公示时作弃考处理。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7、复试过程中,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应保持注视摄像头(除需要笔答等特殊情况),视线均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8、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9、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10、复试过程中我院将公布紧急联系电话,如出现任何紧急情况(如设备网络故障等)请主动、及时联系我院。

十、说明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年度有效,由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福建工程学院设计学院)

联系电话:18250476207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福建工程学院南区田家炳楼三楼

信息发布网页:https://design.fjut.edu.cn/5334/list.htm

                                   

 

                                    福建工程学院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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